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结合山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调整后制定。各地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
免责声明:本平台只做内容的收集及分享,内容版权归原撰写发布机构(或个人)所有,由小编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对报告内容存疑,请与撰写、发布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