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及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购房人购买的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房价款应存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5、本合同不得翻印。
免责声明:本平台只做内容的收集及分享,内容版权归原撰写发布机构(或个人)所有,由小编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对报告内容存疑,请与撰写、发布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