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不仅是满足消费、稳定市场、助推经济发展的“稳压器”,也是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速城市更新等方面的“助推器”;不仅是各种业态各种品类商业企业的经营场所,也是促进本土消费业态和品牌从小到大、从大到强的“孵化器”。
近三年的疫情反复对消费、经济的影响***大,这期间作为购物中心的经营方,一方面积极通过各类营销来促活消费市场,激发消费;另一方面积极帮扶商家维持经营,保障商品和服务提供。购物中心在保民生、促消费、稳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将购物中心等同住宅等即售地产7040类别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属于房地产业大类)。但从本质上讲,购物中心是通过商业运营与服务、资产管理和增值而生存发展的;而住宅地产等即售型地产产品是一次性的投入和产出,售卖即获利,不需要长期持有和运营。从实际运营角度分析,购物中心与百货业租赁加联营模式很相像,自建或受委托经营物业,为众多商户提供场地租赁、营销宣传、运营管理等服务,更适合调整至7222(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属于商务服务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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